西华师大校【200590

 

关于印发《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门,后勤及产业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工作,根据川教函【200517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200542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将《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2:《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网上建设内容与技术规范》

3:《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专项经费使用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

00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西华师范大学

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精品课程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根据教育部教高【20031号文《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我校教学改革,使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得以充分运用,优化共享优质教学资源,让教授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发挥主导与核心作用,提升我校办学实力,为国家造就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层次、高起点、高素质”本科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本科课程的教学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校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养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校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二、建设目标与规划

根据教育部五年实施精品课程1500门的总目标,我校计划在五年内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35门,省级精品课程2025门,校级精品课程3050门。具体分解到各教学单位的目标任务是:

1、凡在岗有3位以下教授的院(系),省级12门,校级23门;

2、凡在岗有46位教授的院(系),国家级1门,省级23门,校级36门;

3、凡在岗有610位教授的院(系),国家级12门,省级47门,校级610门;

4、凡在岗有10位以上教授的院(系),国家级23门,省级58门,校级810门。

各教学单位应按此目标任务做好分年度的建设规划,精品课程年度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与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名师评审工作的一致性,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负责人身上。按照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建设国家、省级及学校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三、建设标准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具体标准是:

(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建设。

(四)精品课程应选用系列化的、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五)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本科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且已连续开始五年以上。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且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该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5人的教师梯队。

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课程,包括:优秀教材使用、参考图书、教学管理、实验室与教学设备、教学方法与技巧、考试制度与题库建设等因素。

4、申报课程所在院(系)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份。

2、课程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书》。

3、申报课程经院(系)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正式立项。

五、运行与管理

(一)校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负责进行。

(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3年,建设期年检合格或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西华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称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5年。

(三)学校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校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校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接受其它院(系)学生的选修。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五)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课程,将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六)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学校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六、资助与奖励

(一)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费3万元,按年度拨发,每年1万元。

(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内,学校将为精品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增拨教学津贴2000/门,由教学单位在教学津贴分配中给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予以体现。

(三)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两年方能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得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按省、国家划拨专项建设经费,学校并给予奖励,同时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和晋职和工资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各级精品课程按同级教研项目对待,计算科研工作量。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华师范大学

                                       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